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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教育内参》第11期

2011年04月06日 15:15 实验室 点击:[]

时间:2010年7月14日上午

地点:先进设计与智能计算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小会议室

参加人员:实验室涉密人员——实验室副主任张强教授,周昌军、周东生、张建新、赵腊生、王建维、董婧

主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释义

具体内容:

7月14日上午9:00—11:00,先进设计与智能计算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结合自身完善保密工作所需和学校保密办提出的保密教育具体要求,组织实验室涉密人员在实验室小会议室举行了第四期保密教育活动。此次活动主题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释义的深入学习及结合实验室工作实践谈“保密”工作体会,谈如何深入进行实验室的相关“保密”建设。

实验室副主任张强教授主持了本次学习活动,他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深入学习和掌握,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支撑和依据,要完善实验室的“保密”工作,加强相关保密制度、管理等方面建设,就必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结合此次保密教育活动,所谓“知法”,就是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基本的了解和掌握,要知道其制定的背景、意义,立法的宗旨、适用范围,要掌握基础的概念,要熟悉其中的具体条款;所谓“懂法”,就是要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释义》进行精读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深入解读,充分的“消化”和“吸收”,深刻理解每条每款的内涵和具体延伸,有了深刻的理解,还要进一步内化为自身所具备的“常识”,内化为“心得体会”,内化为实验室保密工作建设的“理论”基础、“知识”基础和加强个人自身“保密”意识和“保密”责任的有力“保障”;“知法”、“懂法”是理论层面上的学习、理解和掌握,而“守法”就是要进行具体实践,这种实践不是盲目的、随意的,不是泛泛的,而是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释义》有了深刻的理解,进行了内化的基础上,结合实验室“涉密”工作进行严格的重新审视,对自身保密工作逐条核对,进行查漏补缺,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和审查,完善实验室保密工作机制。

他强调,“知法”、“懂法”、“守法”要在保密教育过程中形成一个整体,使保密教育既有理论又有实践,才能将实验室的保密工作做好、做透,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泄密”事故!

依照上述“知法、懂法、守法”的保密教育总思路,在前期自学的基础上,与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依章节、条款进行了通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释义》第三章——保密制度,进行了重点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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