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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教育内参》第84期

2019年04月15日 14:30 周 娟 点击:[]

(第84期,供2018年8月15日学习使用)

重点文章核心内容导读——

专网不“专”引发的违规案

此文作者:周 娟,刊载于《保密工作》

当前,我国党政机关使用的网络主要分为涉密网络和非涉密网络,而非涉密网络又分为与互联网直接连接的非涉密网络、与互联网逻辑隔离或物理隔离的非涉密网络。无论是哪种非涉密网络,都不能处理涉密信息。保密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对非涉密网络,特别是非涉密工作内网定性不清或者存有侥幸心理,违规在非涉密网络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情况比较突出。

稀里糊涂,违规处理涉密信息

案件一:在非涉密的党政公文信息网传输涉密信息。2015年,某省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收到省发展改革委的1份秘密级办理件,办公室主任黄某请示领导同意后,交给办公室干部林某办理。林某按公文流转程序和派生定密“密来密复”的要求很快就将文件处理好,通过党政公文信息网将反馈意见传给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机要员在党政公文信息网收文时发现是涉密文件,立即将情况向单位保密办报告。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林某进行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黄某进行诫勉谈话。为了规范党政公文信息网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该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再次发文重申党政公文信息网是非涉密网络,严禁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严禁连接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等。

案件二:用非涉密专用网络终端存储涉密文件。2016年底,某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组在某单位开展专用网络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市场监管处副处长董某使用的终端存储1份秘密级文件。据董某回忆,2013年开展某专项工作时,因工作需要将该涉密文件用光盘拷贝到该专用网络中。单位曾多次强调这是非涉密网络,严禁处理涉密信息,董某表示当时为了赶任务就没有考虑那么多,现在十分后悔。检查组按照有关规定,下发整改意见书。该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检查组意见,指示分管领导督促抓落实,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董某进行处理。

案件三:在单位办公局域网处理涉密信息。2014年10月下旬,某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组在某单位开展保密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办公局域网多台终端处理的公文敏感度极高。检查组随即查阅该单位制文登记表,看到大部分公文印发时都确定为国家秘密。检查组随即向该单位保密办了解情况。经查,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该单位建好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办公局域网,并提出不能处理涉密信息的保密要求,但仍然有人违规在办公局域网处理涉密信息。检查组依规登记保存了10台计算机,并向该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立刻采取措施,彻底清查,消除隐患。

寻根追源,找出问题症结

三起违规案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必然的内在原因。

原因之一:认识上有误区。当事人普遍认为,这些网络都是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网络,区别就在于“密”与“非密”,在这样的网络处理涉密信息,安全系数高,不会发生失泄密问题。错误认识,导致错误行动,给国家秘密安全留下隐患。保密法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原因之二:保密教育培训不到位。凡是保密管理出现问题或者发生失泄密案件的单位,都有一个非常相似的原因,就是保密教育培训不到位,不能结合本机关本单位人员保密知识结构和保密管理现状因材施教,因而在日常工作中就出现“嘴巴上高个子,行动上矮小子”。还有一些单位把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年年组织,年年培训,没有一套有效的培训考核机制,受教育者是否掌握应知应会的保密知识不得而知。在实际工作中违规违法现象时常发生。

原因之三:保密检查不扎实。单位发生保密违规案件与保密检查不扎实有直接关系。机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而一些单位保密自查“认认真真走过场”,检查报告写得非常“丰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来督查时却露出了破绽。有的单位参与检查人员良莠不齐,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差,这也是泄密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原因之一。

对症下药,堵塞泄密漏洞

当前非涉密网络失泄密案件呈高发态势,已经给我们的保密管理敲响了警钟,各级领导干部和保密工作机构应该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抓实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管理。特别是针对当前非涉密网络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比较突出的实际,要有“咬住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决心,依法依规把保密管理抓出成效。为此笔者提出三点看法:

领导干部要把保密责任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保密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履行保密管理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对照相关规定仔细思考自己在保密工作上应承担的责任,做好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的规划,模范遵守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自觉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保密管理贯穿于业务工作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平时要多过问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保密工作机构进行监督时遇到阻力,要帮助排解,开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抓好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中央组织部、国家保密局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干部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机关、单位要切实把保密教育培训纳入本机关、本单位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将干部掌握保密知识和技能以及保守国家秘密的实际能力等情况,纳入年度考评考核内容。”为此,机关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把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门功课,认真抓实、抓好。一是调查摸底,了解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知识底子,量体裁衣拟定培训提纲,分门别类开展教育培训。二是制定周密培训方案,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做到保密教育培训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确保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全员接受培训。要积极探索保密教育培训新模式,让培训者坐得下来,听得进去,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模范遵守。三是严格考核措施,确保教育培训质量。一方面要建立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考核档案,跟踪了解他们掌握保密知识的情况,以便随时调整培训方案;另一方面要建立教育培训考勤制度,对无故缺勤者要进行通报。

建立保密检查的长效机制,规范保密管理。一是各机关单位要按照保密管理要求,组织力量,严格开展自查。二是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保密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督查或专项检查活动。每次开展活动前,应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检查人员培训,统一思想,规范检查标准,提出纪律要求;检查时,每位检查人员要秉持严肃、认真、敢于担当的精神,仔细开展检查,发现隐患要不留情面地指出,并采取果断措施。三是跟踪抓整改。无论是保密工作机构还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保密检查时,发现机关单位存在失泄密隐患或保密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要有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的精神,锲而不舍抓落实,确保检查效果经得起实践检验。

从保密自查自评看新闻宣传单位保密工作

此文作者:吴 铭,刊载于《保密工作》

新闻宣传单位作为宣传思想战线的“排头兵”,由于单位性质、专业特点和人员结构等方面的原因,保密工作存在一些共通性问题,通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可以一窥制约新闻宣传单位保密工作的症结。

几个认识误区

新闻宣传工作不涉密。新闻宣传单位开展保密自查自评时,常有工作人员以“我的工作不涉密”为由回避检查,这反映出部分媒体从业人员的保密认识误区。新闻宣传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性、纪律性,很多工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一旦泄露会对对外交往、社会安定等方面造成损害。中新社前记者高瑜,就因向境外媒体泄露中央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涉密文件而受到刑事处罚。此外,新闻单位大都设有负责对口联系不同战线的采编岗位,俗称“跑线记者”。跑“国防线”“政法线”“金融线”“科技线”等重点涉密领域和部门的采编人员,对这些领域的政策动向了解较深,接触涉密信息机会多,保密意识不强必然会带来泄密隐患。

保密工作妨碍信息共享。当前,新闻宣传单位正积极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媒体从业人员大都熟练掌握各类互联网工具,为了提高传播度,常常把信息冠以“内部消息”“绝密事项”等吸引眼球的标题,让人产生“有密难保”的错误观念。同时,政务信息公开渐成潮流,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一些媒体从业人员长期通过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渠道获取新闻内容,对于信息公开的操作方式驾轻就熟,但是对于信息公开和保密的界限认知则较为模糊。甚至有少数记者为了尽早抢到“大料猛料”,使尽浑身解数获取涉密信息,并认为保密工作妨碍信息公开。此前就曾发生境外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向我经济部门和金融证券行业人员求证相关预测数据的案例,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非公职人员无保密责任。目前,新闻媒体的编辑记者以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为主,不是公职人员。在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时,部分媒体从业人员以非公职身份为“挡箭牌”,回避保密责任和义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从公开渠道获取情报支出少、风险低、收效大,目前已成为境外情报机构开展工作的重心。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前主席托马斯·芬格(Thomas Fingar)曾表示,学术机构、大众媒体等公开渠道能为美国多数情报机构提供高达90%的信息。保守国家秘密是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公开信息生产者的媒体从业人员保密责任尤为重大。

几个管理难题

新闻宣传单位既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原则,又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具事业单位和市场化企业的双重属性,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难度。

聘用人员多,约束性弱。近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各地新闻宣传单位集团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原有事业编制不能满足需求,大多采取编内和编外并行的“双轨制”人员管理模式,且编外聘用人员以专业技术岗位和专业管理岗位为主,工作在采编一线,数量远远超过在编人员。从新闻宣传单位角度看,同时存在单位聘用、部门自聘、劳务派遣等多种形式,各业务部门根据专业岗位需求自行设定条件,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管理较为松散随意。从聘用人员角度看,自身具备一定程度的专业能力,且承担了大部分采编工作。但聘用身份的约束性较弱,客观上容易导致人员不稳定,加大了保密管理难度。

二是年龄结构轻,思想活跃。调查研究显示,当前,70%以上的媒体从业人员为40岁以下的中青年,其中30岁以下的占比达40%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80%以上。相比于整体数据,采编一线编辑记者更年轻,受教育程度更高,受市场经济冲击影响更大,客观上增加了保密管理难度。同时,我国高校新闻传播学专业教育大量采用西方经典新闻理论教材,强调新闻宣传报道的公开性、及时性,将新闻报道行为游离于意识形态之外,鼓吹新闻自由,反对政府对信息进行管控。且随着自媒体的传播内容新闻性提升,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向自媒体转移,愈加暴露出部分媒体从业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淡漠的问题。2013年美国《时代》杂志网站曾刊登题为《想看看中国最新绝密军事基地吗?只需要谷歌搜索》的文章,公布了我国首艘航母辽宁舰的分析报告,其引用资料全部来自于国内自媒体的博文、图片。媒体从业人员的无心之举,有可能拱手送密。

三是对外交流频繁,管控难度增大。当前,国内外媒体交流合作日趋深化,既有“走出去”,也有“请进来”。一方面有“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媒体峰会”等政府、媒体和行业协会积极策划的系列交流活动;另一方面,外国记者来华采访的障碍逐渐减少,交流主渠道不再由政府一手包办,由媒体和民间机构作为主体“请进来”的情况越来越多。这一系列举措为深化中外媒体交流合作,向世界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交流活动中人员和信息管控难度加大,也对新闻宣传单位的保密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保密素养仍需提升

保密自查自评暴露出部分新闻宣传单位及从业人员保密专业知识技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

不了解保密事项范围。有通报披露,某地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新闻单位发送关于该地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滥用职权、受贿案办理情况的稿件,未经保密审查即刊出,泄露了大量公安工作中的涉密信息。从保密自查自评情况来看,新闻宣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都设置了定密责任人。但在新闻报道实践中,若信息提供单位保密审查工作不到位,向编辑记者提供了敏感信息甚至涉密信息,一线编辑记者对该专业领域保密事项范围不熟悉,则无法对信息是否涉密作出准确判断。

缺乏保密技术防护技能。中央媒体派驻各地分社、记者站和各级党报党刊都承担了内参编辑职责。内参主要报道重要时政动向、负面新闻、争议话题、突发事件、重要技术突破、基层民意等敏感内容,部分重大信息在公开前属于国家秘密。新闻宣传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对象以行政人员为主,对长期外派的采编人员鞭长莫及。编辑记者在外出采写内参稿件过程中,缺少保密技术防护手段,直接在非涉密或连接互联网的笔记本电脑上组稿,根本无法保证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力量不足。新闻宣传单位的信息化部门工作重心偏向采、编、录、播、审等工作的技术保障,深度参与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不足。以保密办为主体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时,保密员身兼数职,专业技术能力相对缺乏,自查自评常常变成口头提醒,技术检查缺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闻宣传单位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效果。

新闻宣传单位应从保密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着手,重点抓好全员保密宣传教育。在对机关干部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同时,将采编人员、聘用人员、运维人员纳入保密教育范围,结合不同岗位业务工作特点,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编发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提升保密管理水平。具体到检查工作中,应在宣传主管部门领导下,积极借助本部门、本系统专业力量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同时,探索建立与公安、外事、金融、科技、网信、保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新闻报道绷紧保密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编辑记者采访过程中,对采写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的,要听取受访单位的意见。遇到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内容,要与相关部门包括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会商,确保不因无知而“拱手送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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