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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教育内参》第25期

2011年06月24日 13:31 adic 点击:[]

坚持最小化原则,有利于降低保密管理成本。对国家秘密的管理,都凝聚了大量管理成本。国家秘密从产生到解除,秘密载体从制作到销毁,在人防、技防和物防等方面都需要采取特殊防范措施。如,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销毁需要专门的设施设备;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存要放到专门的保险柜里,由专人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的流转需要专门人员寄递等。这些特殊措施会大大增加保密管理成本,使有限的保密费被摊薄,反而造成核心重要的国家秘密得不到有效保护。通过坚持最小化原则,可以有效降低国家秘密事项和载体的数量,客观上降低保密管理成本,节约保密资源,加强重点防护,使有限的保密资源运用到需要保密的事项上。
      坚持最小化原则,有利于降低泄密风险。把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容易造成国家秘密满天飞,客观上会使国家秘密丧失应有的权威性、严肃性,进而造成保密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秘密事项的管理并没有遵循最小化原则,反而有扩大化趋势,给保密工作埋下很大隐患。通过坚持最小化原则,可以使人们认识到保国家秘密,就是保国家安全、保国家发展,强化保密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树立对国家秘密的敬畏之感,真正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坚持最小化原则,也要防止片面追求最小的不良倾向,避免使应当作为国家秘密保护的事项得不到保护,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坚持最小化原则,要严格依法定密,按秘密事项涉及的内容是否符合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是否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定密;要严格依法管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国家秘密载体数量、涉密信息系统授权访问控制等,力求核心秘密最少、涉密环节最简、知密范围最小,使国家秘密得到最严格、最有效的控制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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