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密监管成效低。一方面,机关单位保密监管手段单一、落后。大多数机关单位除保密检查外,没有其他监管手段,而保密检查既不具备瞬时发现能力,也不可能高频率、不间断地开展,无法对违规使用网盘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另一方面,违规使用网盘行为隐蔽性较高。网盘具有传输迅速、使用方便的特点,责任人员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上传、下载,而不被本机关本单位保密监管部门发现。
治理违规使用网盘行为的对策建议
对机关单位来说,如果对违规使用网盘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无疑埋下了一颗泄密的“定时炸弹”。那么,怎样才能防止这颗炸弹炸伤自己?笔者认为,应当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开展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思想防线。机关单位要经常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对违规使用网盘行为进行深刻的合法性和危害性分析,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认识到违规使用网盘将对国家秘密安全造成的严重危害,从思想上杜绝用网盘存储、传递、分享国家秘密这种低级错误发生的可能性。
2.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涉密人员管理。机关单位应当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督促工作人员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这既可以对“不知不会”和“虽知,但疏忽大意”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提醒,又可以对“虽知,但过于自信”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威慑,从而从源头上消灭他们做出违规行为的倾向性苗头,降低网盘保密违法案件的发生几率。
3.加强保密检查,强化日常保密管理。机关单位应当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错误行为,防止其进一步发展为违规通过网盘存储、传递、分享国家秘密行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4.采用技术手段,强化保密监管效果。针对违规使用网盘等工具在互联网上存储、传递、分享国家秘密行为,机关单位可部署专门的局域网上网管理软件、网络控制软件施以监控,禁止网盘上传、QQ发送等具有泄密风险隐患的操作;针对违规通过USB端口复制国家秘密的情况,可部署专门的计算机USB端口管理软件,禁止U盘、移动硬盘、手机等连接办公计算机。
案发机关单位还要依法依纪对网盘保密违法案件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警示他人避免重蹈覆辙,不在保密问题上“触礁”“栽跟头”,达到既保护自己、又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