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实验室概况科研工作合作交流实验室管理动态信息保密教育图书资料诚聘英才下载中心
 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密教育 > 保密教育 > 正文
 

《保密教育内参》第43期

2013年09月10日 14:05 adic 点击:[]

互联网电子邮箱泄密的警示 
      针对失泄密案件查处难的问题,新保密法将失泄密案件认定标准从“结果论”调整为“行为论”,增强了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结合20多年来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客观形势,新保密法第四十八条列举了3项与互联网相关的严重违规行为,其中第(七)项规定,对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行为依法给予处分。互联网电子邮箱具有传输迅速、使用方便、费用低廉等诸多优点,但互联网高度的开放性也决定了其在安全保密方面的局限性,极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恶意攻击,因此任何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传递国家秘密的行为不仅在技术上是不安全的,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当前,互联网电子邮箱泄密案件已高度类型化,集中反映出责任人员的某些共同特点:一类责任人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临时或少量传递国家秘密不会导致泄密,部分“保密意识较高”的机关、单位人员还对文件资料加密后传送,殊不知仅是行为本身已构成严重违规;另一类责任人员存在技术盲点,个别涉案人员甚至认为在收件人收到涉密文件资料后,立即将双方电子邮箱中的往来邮件予以删除就可以避免泄密,全然不知互联网服务商的电子邮件服务器内仍然保存着全部邮件副本。其实,避免发生这类泄密事件也很简单,还是那句老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只要彻底切断国家秘密信息与包括电子邮箱在内的互联网之间的联系,坚决杜绝使用电子邮箱传递国家秘密,也就根本封堵了这一泄密渠道。
 
 
 

最著名的“照片泄密案”

      我国最著名的“照片泄密案”,就是1964年《中国画报》封面刊出的一张照片。大庆油田的“铁人”王进喜头戴大狗皮帽,身穿厚棉袄,顶着鹅毛大雪,握着钻机手柄眺望远方,在他身后散布着星星点点的高大井架。日本情报专家据此解开了大庆油田的秘密。
      以上文字引自2007年《青年参考》,题目就叫《最著名的“照片泄密案”》。在百度上,它的搜索结果有7000多条,被不少门户网站转载,部分专业网站甚至将其作为教育、警示材料使用。这篇文章代表了一种相当“主流”的说法,但历史远比文章所说的复杂。概言之,仅凭一张照片就解开了大庆油田的秘密,低估了从公开资源获取情报的难度和专业性,同时将保密宣传简单化了。宣传教育首先要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有意无意夸大和简单化的做法,不是对工作负责的态度,有时会产生反效果。本文搜罗一些历史资料,努力复现这起“泄密案”的原貌。
 
大庆:从对外保密到公开宣传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一条:《保密教育内参》第44期 下一条:《保密教育内参》第42期

关闭

版权所有:计算机辅助设计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先进设计与智能计算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 0411-8740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