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知道了,谢谢你。”张教授说,“我这台计算机是上网的,回去后我把它放在不联网的计算机上用,你放心吧。”张教授回到学校后,并没有按照小刘的要求去做,而是为了方便,把文件存进了自己连接互联网的笔记本电脑中,并在自己的移动硬盘中留了一个备份。项目很快就结束了,时间一长,张教授就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硬盘中存有涉密文件的事淡忘了。
2009年冬天,助教小徐对张教授说,“张老师,学校要求课程结束后,把有关课件放到网络课堂上给同学们学习用。您的研究生课程已经结束,您看什么时候方便就把资料挂到网上去。”
“我最近比较忙。这样吧,你把我的移动硬盘拿去,整理一下,把和课程相关、有用的东西挂到网上。”
“好的,张老师,要不我先整理,等整理完了您再审核一下?”小徐很负责任。
“不用了,你弄完了直接挂到网上就可以了,我不看了。”张教授摆了摆手。
于是,小徐把张教授的移动硬盘带回家中整理。整理过程中他发现,张教授从该市某部门扫描的那份涉密文件参考性很强,于是直接挂到了学校的网络课堂上。张教授的学生小赵看到学校网络课堂刊登的这份文件,觉得很有用,便将其下载后刊登在自己的博客上,导致文件被大规模传播。
事件发生后,张教授和小刘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案情剖析与法规链接】
案件经过十分简单,暴露出的问题却十分典型,尤其是在当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广泛参与党政机关、涉密单位科研项目的情况下,此类问题更是层出不穷。项目主管方未采取保密管理措施,提供资料疏于审核;承担项目有关人员保密意识淡薄,缺乏保密监管,共同导致了当前科研项目中泄密案件高发的结果。
从本案来看,项目主管方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对项目是否涉密进行准确界定。从本案中可以看出,项目主管方认为项目成果不涉及国家秘密,就忽视了对项目研究过程的保密监管,殊不知这些项目在研究过程中仍有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例如,一些行业在建设地理信息系统项目时,虽然最终成果不涉密,但在建设过程中,都毫无疑问地需要使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对项目涉及国家秘密估计不足,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导致一些涉密科研项目疏于监管,泄密隐患突出。
二是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存在漏洞。在本案中,小刘未经审批就将无关人员张教授带至保密要害部位,还留其独自翻阅有关涉密文件资料,严重违反了有关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要求,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定进入人员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