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确保定密的准确性。密级鉴定和确定密级是性质不同的两项工作,二者在主体、目的、工作性质和产生的效果方面存在区别。目前在定密工作中,还普遍存在当定而不定、不当定而定、低密高定、高密低定、解密不及时等现象。在密级鉴定工作中,鉴定人员本着对国家秘密安全和当事人负责的原则,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对涉嫌涉及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科学鉴定,使之还原为是否具有国家秘密本质属性的“真面目”,对规范定密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五是检验保密事项范围科学性的重要参考。进行密级鉴定的直接法律依据是保密事项范围。鉴定涉嫌涉密事项时,应当选准保密事项范围,对照保密事项范围进行分析判断。反之,在具体的密级鉴定工作中,也可以检验保密事项范围规定是否合理、客观、科学,从而为修订保密事项范围提供修订建议。
密级鉴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当前,窃密和反窃密斗争异常尖锐复杂,保密工作形势十分严峻。随着信息化的快速推进,计算机网络已成为泄密的主要渠道之一。在严峻形势下,密级鉴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涉及领域越来越广,专业性越来越强,任务十分繁重。面对海量鉴定需求,密级鉴定工作如何确保准确、客观、公正,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密级鉴定既涉及对保密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也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专业知识的具体运用,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目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力量薄弱、能力不强、经验不足的问题十分严重。解决上述问题,应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修订密级鉴定规定,规范密级鉴定程序。现行《查处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密级鉴定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1998年12月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密级鉴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规定》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国家保密局正着手启动修订工作。同时,新修订保密法对密级鉴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密级鉴定权限,上收了地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密级鉴定权,规范了密级鉴定内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等,对此,在修订《规定》时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当前,密级鉴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现实需求,例如,扩大密级鉴定提起机关的范围,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密级鉴定委员会制度,完善密级鉴定工作程序,增设救济制度和回避制度,明确有关方面协调配合义务、保密要求和相关法律责任等,在修订《规定》时将会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是组建密级鉴定委员会,引入专家论证机制。2012年7月12日,国家保密局成立了国家密级鉴定委员会。国家密级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之一,是承担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密级鉴定任务,对密级鉴定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以及不明确事项、争议事项等提出鉴定意见。组建密级鉴定委员会,目的就是进一步提升密级鉴定工作的层次规格,夯实工作基础,通过建立由保密专家和各领域技术专家组成的密级鉴定智库,形成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参加、有关专家参与的密级鉴定机制,充分发挥相关业务部门和领域专家的作用,推动密级鉴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工作部署,各省、市、自治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今年必须完成密级鉴定委员会的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