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期,供2014年6月6日学习使用)
《保密工作》
2014
年第
4
期,重点文章核心内容导读——
从几起案件看保密氛围缺失的危害
此文作者:子围
意识,《辞海》中的解释是“觉察”。在心理学上,意识一般指自觉的心理活动,即人对客观现实自觉的反映。所谓保密意识,即涉密人员在参与涉密活动中,对其行为的自觉反映,以保证其行为符合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这种保密意识的养成,不是先天产生的,是要经过长期保密知识学习和良好保密氛围熏陶的。总结多年来泄密事件发生的规律,笔者认为,一个单位发生泄密事件, 偶然中存在着必然。事情发生在某一个涉密人员身上可以说是偶然,而其根源在于单位松懈的保密管理氛围,从这一角度说,泄密的发生就是必然的了。涉密人员保密意识的增强,需要机关、单位良好保密氛围的感染和熏陶,正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案例一:
2013年底, 某国有大型金融企业接到上级单位发送的1 份涉密文件, 公司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并要求所属某业务部门牵头研究落实工作。公司文秘部门在文件传阅单上明确注明“该文件属于涉密文件,严禁复制”。然而,在文件传阅至牵头部门时,该部门负责人在明知文件属于国家秘密、严禁复制的情况下,安排员工违规复印了多份。此后,为了征求公司所属各部门的意见,该部门某员工又擅自将文件扫描制作成电子文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相关人员,并且将电子稿存放在个人QQ群中。一些员工在收到文件后,又将该文件转发,造成涉密文件在较大范围内泄露,最终被上传至互联网, 造成严重泄密。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公司虽然有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但并没有严格执行,当事人没有意识到该份文件的国家秘密属性,扫描、复印需要经过什么审批程序,而是按照日常文件进行处理,周围的领导或同事也没有提出异议。
点评:
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睹瓶中之冰而知天下之寒。事件发生后,几乎每一个听到案件经过的人都为当事人缺乏保密意识闯下祸事而扼腕痛惜,然而笔者从这起泄密事件看到的却是该单位保密管理之混乱,保密制度之虚设。
明确注明“ 严禁复制” 的标密文件,在部门负责人知情的情况下被多次复印、扫描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甚至保存在QQ群中。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一名员工意识到不妥并报告,甚至还有多名员工将文件通过互联网邮箱转发。从表面看,上述现象是员工集体缺乏保密意识的表现, 从深层次看,是机关、单位保密制度执行的缺失。在文件传阅过程中, 没有人去监督“严禁复制”这一保密要求的落实。当员工们几乎人手一份地拿着复印或电子的标密文件时,没有人去撕破脸追查这一份份不应当存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来源。文件传阅单上“严禁复制”几个字看起来分外醒目,说明单位还是有管理制度的,但如果只是把保密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放在桌上、讲在嘴上,而不去落实,那么再那么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